拍賣建物出租第三人何OO、租期自110年8月31日至111年8月31日,惟查封後租約已屆期,債務人不得再為續租或轉租,否則有違查封效力,故建物拍定後點交。
本件標的物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第2385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 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另該增建有部分使用鄰 地843地號土地,且權屬非債務人所有,建物使用鄰地之法律關係,拍定後自行解決。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
拍賣建物現場執行時,經外觀觀察,屋內堆滿雜物、屋內髒亂,幾乎沒有路可以通行;另 據承租人稱建物無火災受損或曾有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事;再函詢分局,其函復該址於近5年內,並無不動產非自然死亡之勘察紀錄,請應買人參考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