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產權清楚
保證銀行貸款
保證順利點交
保證全程服務
法院公告使用情形
1‧拍賣建物由債務人及家人居住使用,屋內有大量傢俱及生活用品,建物拍定後點交。
2‧第532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
3‧拍賣建物據債權人查報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損、非自然死亡等足以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另鑑定報告記載:本案建物非民國71年至73年間建造或完工之建物,無查詢是否為輻射屋之必要、本案同段土地有7筆為地下水污染查詢網所列公告為土壤及地下水受汙染解除控制場址範圍內、建物不在台灣凶宅網經網友提供之凶宅訊息內,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4‧本件拍賣之建物,本院卷內依通常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已於備註欄載明;其他非本院依通常調查所可得知之資訊,則非拍賣公告應記載事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5‧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給付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指名:蔣先生 法院公告另有增建71.31坪
服務專線:02-2265-2389
行動電話:0922-465-931